我省立法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
河北日報訊(記者龔正龍)5月28日,從省文物局獲悉,當日,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7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決定》是全國首個規范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的省級地方性法規,對于加強我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意義重大。
河北有著光榮的革命歷史和傳統,革命文物覆蓋全省,內容豐富、類型多樣、價值高、影響大。目前,全省登記革命文物和參照革命文物管理的不可移動文物1800余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56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524處;國有館藏革命文物26100多件(套)。這些革命文物見證了河北人民在黨的堅強領導下走過的風雨歷程。
《決定》共24條,針對我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實際,明確了強化政府職責、加強革命文物認定和保護、發掘革命文物的精神內涵、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徑等內容。《決定》強化了革命文物保護與利用并舉的基本原則,規定革命文物保護應當堅持全面保護、整體保護,注重搶救性保護與預防性保護、文物本體保護與周邊環境保護相結合,確保革命文物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明確革命文物利用應當突出社會效益,注重精神傳承,強化教育功能,提升傳播能力,讓革命文物活起來的原則。
在政府職責方面,《決定》強調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主體責任,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革命文物工作協調機制,建立完善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各項工作制度。在保護管理方面,強化革命文物保護制度建設,明確認定管理制度,實行名錄管理制度,實行保護責任人制度;革命舊址整體環境應當與歷史風貌相協調,館藏革命文物實施標準化管理。在精神挖掘方面,規定革命文物利用應當以保證革命文物安全為前提,注重革命文物歷史信息的延續和革命文化的傳承,禁止歪曲、貶損、丑化革命文物,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名譽和精神;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歷史內涵、精神內涵和當代價值。在宣傳教育方面,突出革命文物社會教育作用,打造主題鮮明的革命文物陳列展覽精品,鼓勵建立革命文物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和數字化展示系統;充分利用革命文物資源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在拓展利用方面,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紅色旅游品牌和紅色旅游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