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金鑫)3 月 31 日,滄州讀者肖先生向燕趙晚報記者爆料稱,市區黃河西路 10 號辦公樓與原南苑飯店中間區域內,有一處約 70 平方米的違建房屋已存在 10 多年,現已影響了旁邊樓體安全,現滄州各地正如火如荼地進行拆除違章建筑行動,然而房主卻遲遲不肯拆除該違建。目前,滄州市城管局執法大隊已介入調查。
據肖先生介紹,該違建是搭建在辦公樓樓體外墻上,現已造成了外墻鼓包、變形,影響到了樓體安全,急需維修加固。而且該違建地下鋪設有小區管道等公共設施,周邊居民小區管道堵塞時有發生,當需要維修、更換部件時,總因該違建房屋無法施工。" 我和周邊小區居民多次找違建房主協商,但房主態度蠻橫,拒不拆除該違建房屋。" 肖先生說,該房主已將此違建出租多年,現租戶經營營牛肉拉面生意。據該租戶處了解,租金為每年 18000 元。
隨后,肖先生及周邊小區業主 20 余人聯名,先后多次將此事舉報到轄區居委會,辦事處及滄州市運河區城管局,然而各部門均稱不屬自己管轄。
無奈之下,肖先生將此事舉報到滄州市城市管理局,執法大隊相關工作人員給肖先生出示了一份證明材料,內容顯示因我樓(原南苑飯店)與農行樓(黃河西路 10 號辦公樓)之間空地一直存在臟亂差狀況,街道多次清理也沒能得到根本解決。經請示上級街道、市容及銀行同意,允許孟某個人出資將兩樓之間臟亂差地帶蓋上小房,以徹底解決臟亂差問題。該材料顯示出具時間為 2007 年 3 月 20 日,印章不清晰。
這份材料是哪里出具的?當時請示的上級又是誰?上級同意了就能蓋違建嗎?肖先生著實有些摸不著頭腦,拍下該資料照片后離開。" 違建已經存在了 10 多年,無論是證明材料是哪里出具,都不能掩蓋違建這個事實,按相關政策法規理應立即拆除。" 肖先生說。
就此,記者與滄州市城市管理局執法大隊取得聯系,一姬姓負責人稱,他們已經接到了群眾舉報,現已正式介入調查。事態相關進展情況,本報將繼續追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