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馬彥銘)3月1日,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通告,通報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稱,近期,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抽檢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類327批次樣品,檢驗合格316批次,不合格11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情況為:衡水蘭悅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南和縣邢州農批市場順興糧油副食門市銷售的標稱冀州古圣調味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醋,總酸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新樂市忻周超市銷售的標稱石家莊市珍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果仁核桃露(植物蛋白飲料),蛋白質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河市潤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荷葉雞,菌落總數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北戴河李福英水產品商店銷售的皮皮蝦,鎘(以Cd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石占毫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城縣友家便利店銷售的韭菜,腐霉利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邯鄲市復興區箭嶺野尚膳包子店使用的復用餐具,大腸菌群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北戴河區老聶水產商店銷售的皮皮蝦,鎘(以Cd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武邑縣烤尚引烤肉自助餐店使用的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邯鄲市晶龍泉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的檢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及相關單位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