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日報融媒體記者 李云萍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 ( 試行 ) 》將于 3 月 1 日施行,為貫徹落實好《規則》,加強河北省中小學依法治校辦學,推動全省學校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日前,河北省教育廳就貫徹落實好《規則》發出通知。提出,中小學校要以《規則》為指導,進一步細化、明確學生行為規范,不得自行增加或者超越《規則》限定的內容。
河北省教育廳要求學習《規則》活動全部覆蓋區域內中小學校和教師,提高中小學校、教師的教育管理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中小學校要利用入學教育、班會等多種方式向學生和家長宣傳講解《規則》和校規校紀。2021 年春季開學后,各地要指導中小學校開展教育專家、法律顧問、法治副校長等對《規則》的宣講活動。
各地要及時指導中小學校根據《規則》對現有校規校紀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完善,依法細化相關內容,明確相應的教育懲戒措施,進一步推動學校依法治校進程。中小學校要以《規則》為指導,進一步細化、明確學生行為規范,不得自行增加或者超越《規則》限定的內容。學校制定校規校紀務求內容準確、方向正確,要涵蓋教育懲戒的具體情形和規則,具備較強的可操作性和較高的教育性。制定校規校紀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教職工、學生和家長意見,有條件的可以組織聽證。校規校紀應當提交家長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并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后公布實施。學校要建立健全《規則》提出的校規校紀執行委員會、學生申訴委員會等各種制度,健全教育懲戒實施和監管、救濟的工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對實施《規則》工作的領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指導工作,要對區域內中小學校貫徹執行《規則》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規則》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投訴、舉報學校、教師情況,要及時開設受理電話和郵箱,做好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理、復核工作。各中小學校要設立相關機構,明確相關人員,受理、復查學生和家長申訴,確保教育懲戒行為合法、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