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馬彥銘)疫情防控期間,石家莊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的執法工作力度,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維護了市場秩序。近日,該市公布第五批違法案例。
案件一:長安小敏食品店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9日,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簡筑家園7-1-101號的長安小敏食品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蔬菜的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件二:長安果韻香水果店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11日,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中山東路581號瑞城長安果韻香水果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雞蛋的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件三:長安李某輝果蔬店未明碼標價案
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轄區檢查時,發現長安李某輝果蔬店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水果的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件四:長安區興客隆自選商店未明碼標價案
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轄區檢查時,發現長安區興客隆自選商店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水果蔬菜的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件五:河北海圣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中山東路店未明碼標價案
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轄區檢查時,發現河北海圣堂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中山東路店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的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案件六:裕華軒軒超市哄抬價格案
2021年1月12日,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花溪畔小區七號樓底商47號商鋪裕華軒軒超市檢查時,發現該店售賣蔬菜存在哄抬價格行為。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超市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486元。
案件七:高邑縣十五號冷鮮肉店未明碼標價案
2021年1月9日,高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十五號冷鮮肉店存在未明碼標價銷售商品行為。高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3600元。
此外,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轄區內暢暢超市、石家莊首鋪農產品經營中心、趙某寶農產品商行、劉某新冷鮮肉店、果源果樂果蔬店未明碼標價的行為,分別處以1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