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日報融媒體記者 劉文靜 焦莉莉
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的執法工作力度,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維護了市場秩序?,F公布第四批違法案例。
案件一:贊皇縣小劉生鮮副食品店哄抬價格案
2021 年 1 月 12 日,根據輿情監測信息,贊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贊皇縣小劉生鮮副食品店進行了核查,發現該店銷售蔬菜存在哄抬價格行為。贊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 900 元;2、罰款 4500 元;罰沒合計 5400 元。
案件二:新華區柔派超市未明碼標價案
2021 年 1 月 8 日,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新華區柔派超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的蔬菜、生肉、雞蛋等多種食品存在未明碼標價行為,新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超市作出行政處罰:罰款 4500 元。
案件三:石家莊市常春大藥房未明碼標價案
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石家莊市常春大藥房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藥房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銷售口罩,現場已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藥房作出行政處罰:罰款 5000 元。
案件四:長安建豪果蔬店未明碼標價案
2021 年 1 月 9 日,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石家莊市長安區榮達街保利花園 D 區 S2-101 長安建豪果蔬店進行了核查,發現該店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 3500 元。
案件五:長安老谷果蔬店未明碼標價案
2021 年 1 月 9 日,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長安老谷果蔬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銷售蔬菜、水果未明碼標價。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 3500 元。
案件六:長安祖傲酒類商行未明碼標價案
2021 年 1 月 9 日,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位于談固新村 20 幢 4 號樓 102 號 1 號門市長安祖傲酒類商行進行核查,發現該店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長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店作出行政處罰:罰款 3500 元。
此外,裕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常金林蔬菜經營部、惠昂超市、志祥便利店、華北制藥集團大藥房有限公司銀通藥房、博航便利店、天天惠食品超市、果味濃水果店、友家超市未明碼標價的行為,分別依法作出 1000 至 1500 元不等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