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1日),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北京、天津、遼寧等18個省市正式落地實施,這些地方的患者用上了集采后的冠脈支架。
集采冠脈支架在18個省區市落地實施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首批落地實施的18個省市(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南、廣東、海南、貴州、云南、甘肅、青海、新疆(含兵團)。首批落地的18個省市(區)中選產品本地庫存量平均達到協議采購量的33%,能夠滿足醫療機構首月使用需求。其余省份將在2021年1月份陸續落地實施,爭取早日讓患者使用上集采后的冠脈支架。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陳金甫:比如說,患者應該搭一個支架,他搭了兩個、三個,這是利益驅動產生的不合理醫療行為,這塊價格空間降下來以后,他沒必要多做了,多做無益,更重要的是對原來需要使用冠脈支架的患者有了支付能力,原來一萬八做不起,現在只有七百多塊錢,他完全可以做得起,這樣一來極大地擴大了臨床醫療服務的可及性,所以這是對百姓來說的兩個好處。
國家集采冠脈支架受益患者超過100萬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于2020年11月初產生中選結果,10個中選品種,由均價1.3萬元降到700元左右,降幅超過90%,預計節約醫保基金109億元。
公布中選結果后,各地各部門開展落地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藥監部門于12月31日前對所有中選企業開展了全項目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保障中選冠脈支架質量安全。衛健部門及時組織醫療機構簽訂采購協議,明確生產配送關系,加強醫療機構庫存量監測。醫保部門督促中選企業按中選價掛網銷售,同時出臺醫保支付政策,確保降價后的冠脈支架能讓患者用得上、可報銷。我國每年約有100萬冠心病患者植入心臟支架,患者能用上中選的心臟支架,將大大減輕患者的就醫負擔。
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陳金甫:價格降低以后,大家關心企業是不是偷工減料,在這方面,我們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設計。第一,企業是質量的第一責任人;第二,在進入招采的門檻上是有質量保證的;第三,在參與招采過程中間,企業要有質量承諾;第四,政府有質量的監管,最重要的一條,我覺得,企業從它的品質發展,品牌維護來說,它會把質量作為生命。(總臺央視記者 張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