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汪洋)12 月 21 日,省公安廳交管局公布了保定高陽縣 "10.21"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報告。6 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或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刑事立案,3 人因為超載車輛提供躲避檢查路線被行政拘留。
據上述調查報告,2020 年 10 月 21 日,保定市高陽縣發生一起 7 人死亡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當日 21 日 4 時許,李某強駕駛冀 FG9911 重型自卸貨車,沿 331 省道行駛至 56 公里處時,與前方同向劉某明駕駛冀 J0J3V9 小客車相撞后,又與因道路施工停車排隊候行的耿某元駕駛冀 F6WR38 小客車、王某駕駛冀 FM6580 冀 AML07 掛重型自卸半掛車連續追尾相撞,造成冀 F6WR38 小客車駕駛人和 6 名乘員共 7 人死亡。
為警示社會,嚴懲責任人,深挖事故發生的深層次根源,更好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保定市交警支隊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從事故車輛登記、檢查和駕駛人駕駛證申領、審驗學習、教育培訓、違法處理,特別是車輛源頭違法裝載、超載運輸、個體貨運經營等方面開展了詳盡的深度調查,挖掘車輛嚴重超載、源頭貨物非法開采裝載、車托帶路等是引發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
駕駛人李某強因所駕駛車輛嚴重超載、違法改裝、制動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等交通違法行為,涉嫌交通肇事罪于 10 月 21 日,被高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11 月 3 日,被高陽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駕駛人王某因所駕駛車輛嚴重超載、違法改裝、安全防護設施不全等交通違法行為,長期超載營運,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10 月 24 日,被高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駕駛人王某的貨運合伙人、車輛共同出資人孫某同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于 11 月 5 日被高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時據調查,駕駛人李某強駕駛車輛裝載的毛石料共計 39.35 噸,超載達 246%,是以 1780 元從順平縣安陽鄉新建村一非法采礦點購買,并違法違規裝載。該非法采礦點所處山體位于新建村,承包人是該村劉某國。后劉某國在 2020 年以 2 萬元將采礦點交由淶源縣高某惠非法開采。事發當晚,高某惠組織相關人員非法開采,并將毛石料賣給了李某強。非法采礦山體承包人劉某國,因涉嫌非法采礦罪于 11 月 20 日,被順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非法采礦點負責人高某惠,因涉嫌非法采礦罪于 11 月 21 日,被順平縣公安局上網追逃。
駕駛人王某駕駛車輛違法裝載的毛石料共計 114.55 噸,超載達 396%,是以 4200 元從保定市金嶺旅游開發有限公司購買,在其下屬的滿城區康寧旅游養老生態礦山地質環境綜合治理恢復項目部違法違規裝載。該項目投資方負責人是滿城區趙某康。項目投資方負責人趙某康于 10 月 25 日,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高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據調查,車托計某勝、孫某浩、車某每次收取李某強、王某 100-150 元不等,為他們確定行駛路線,繞行治超站,躲避流動治超執法,給超載營運提供便利。3 人因事發當晚以營利為目的幫助肇事駕駛人躲避超載治理,分別被高陽縣、望都縣、順平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并處罰款。
同時,因行政履職不到位、管理有漏洞,政府治超辦、自然資源和規劃、交通、交管等有關部門的 33 人被行政問責。
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將會同交通運輸部門,建立健全定點聯合執法、流動聯合執法、貨運源頭聯合執法、聯運管理和失信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加強路面查糾和重點貨運源頭治理,加強個體貨運車輛的源頭管控力度,督促貨運企業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貨運企業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實施 " 一超四罰 ",在依法處罰超載違法行為的同時,將有關信息抄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督促其對車輛所屬企業、貨運場所經營者實施處罰。特別是加大打擊力度,對因超限超載發生事故,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路橋梁垮塌等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部門聯合交通、應急等部門采取新聞曝光、約談警示、教育大會等方式,共同強化運輸企業、駕駛人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河北省公安廳交管局提醒:運輸企業要切實負起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運營車輛安全管理,確保車況良好,定期檢查;加強駕駛人的安全教育管理,要求駕駛人守法行車,文明行車。個體運營者亦要學法懂法守法,安全守法運營。廣大駕駛人要了解車輛超載會引發爆胎、駕駛偏駛、轉向失控、制動失靈、翻車追尾等事故的嚴重危害性,切記不要超載超員超速行車,不要酒后疲勞駕車。特別提醒,如因車輛超載引發交通事故、橋梁坍塌等,構成犯罪的,必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