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李兵)遇到交警檢查,明知自己喝了酒,為蒙混過關竟然想出了用吃檳榔掩蓋酒氣的歪招兒。對于欒城區的魯某來說,他的小伎倆根本沒有用,最終還是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12 月 5 日晚上,欒城交警大隊執勤交警在欒城區凌空橋與柴武大街交口附近開展夜查行動時,一輛行駛狀態異常的小轎車引起了執勤交警的注意。當該車緩緩行至卡口附近時,交警示意開車的男子接受檢查。不過,交警注意到,此時該男子迅速向自己嘴里塞了一塊兒東西并嚼了起來。
經過測酒棒的初步檢測,顯示小轎車司機有酒駕嫌疑,對此情況,司機當即表示自己正在吃檳榔,并沒有喝酒。為此,執勤交警要求對方吐掉口中的檳榔再次使用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 186mg/100ml,涉嫌醉酒駕車。對于這樣的檢測結果,司機魯某堅稱是其之前嚼檳榔所致,依舊不承認自己喝了酒。
為了不讓魯某 " 蒙冤 ",執勤交警隨即要求帶魯某去醫院進行抽血檢測,見交警如此 " 執著 ",根本無法 " 脫身 " 的魯某最終承認,他當晚確實喝了酒,在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的路上發現有交警檢查后,便想出了吃檳榔的方法來掩蓋滿嘴的酒氣,只是沒想到根本無法蒙混過關。
日前,魯某的抽血檢測結果顯示,其當晚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 196.5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民警依法對魯某作出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 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