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冬勝 攝
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馬冬勝)近日,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 10 月份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情況排名的通報,其中,廊坊市獲獎勵 300 萬元,秦皇島市被扣減 300 萬元。
10 月份,全省 11 個設區市地表水環境質量達標指數由高到低排列分別為:廊坊市 1.000、張家口市 1.000 ( 并列第二 ) 、衡水市 1.000 ( 并列第二 ) 、邢臺市 1.000、石家莊市 0.999、唐山市 0.991、 滄州市 0.990、 保定市 0.985、承德市 0.981、邯鄲市 0.908、秦皇島市 0.867。
對排名第 1 位的廊坊市獎勵 300 萬元,并列排名第 2 位的張家口市、衡水市各獎勵 150 萬元;對倒排第 1 位的秦皇島市扣減 300 萬元,倒排第 2 位的邯鄲市扣減 200 萬元,倒排第 3 位的承德市扣減 100 萬元。
通報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視水污染防治工作,將轄區水環境質量達標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密切關注考核斷面水質變化和達標情況。對于目前水環境質量狀況明顯變差和尚未達標的國省考和重點縣 ( 市、區 ) 考核斷面,有關市、縣 ( 市、區 ) 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實落實水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強化措施,盡快改善水質,確保達到考核目標要求;對于超標排放的重點涉水企業,要加大整治力度,嚴格污染物排放監管,規范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依法嚴肅查處超標超總量排放、偷排滲排、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等行為。同時,要著力保障河流生態流量,做到水質、水量兩手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