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將醉駕盧某查獲現場
燕趙晚報融媒體首席記者 南開宇 通訊員 李忠勇
10 月 13 日晚,一名外省男子借朋友的車醉酒后開車,結果被井陘交警查獲。
10 月 13 日 19 時 50 分許,井陘公安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建設路 3502 工廠路段開展查處酒醉駕等交通違法行動時,一男子駕駛一輛黑色小型越野客車在遠處看到交警后,遲疑了一下,企圖調頭躲避。然而此路段是單行道,無法拐彎,他只能繼續前行。
該駕駛員的反常舉動,被民警注意到,隨后上前將其控制住。經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結果吹出了 169 的數字,這表明該男子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面對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他稱:" 出門急,忘帶了 "。經了解,該男子姓盧,從安徽蚌埠到井陘投資,當晚和朋友們吃飯談事時喝了兩杯白酒,而他開的車還是借朋友的,他自稱平時在安徽喝酒是不開車的。
民警帶盧某到醫院進行靜脈抽血檢測后,又到微水分局查詢確定其身份,對其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和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給其開具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并暫扣其駕駛的機動車,責令其 15 日內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