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曹智 通訊員王鐵軍)近日,河北省林業和草原局印發《關于加強自然保護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自然保護地內安全隱患排查、森林防火、旅游監管等方面的工作,確保自然保護地內自然資源和生態安全,維護生物多樣性,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通知指出,自然保護地是生態建設的核心載體,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加強自然保護地安全生產和安全防范工作關系典型自然生態系統穩定,關系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安全。
通知明確,有森林防火任務的各類自然保護地特別是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要按照當地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堅持防滅火一體化,健全工作機制,落實“森林防火十條”,加強人防物防技防,狠抓專業力量和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通知指出,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自然保護地內的旅游監管、基礎設施維護、民生設施管護、違法違規問題整改、氣象及地質災害防控等方面的重點隱患排查,督促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和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排查整治,重點排查自然保護地巡護工作及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突出責任落實、巡護瞭望、監測預警、物資儲備、設備維護、應急處置預案完善、值班值守等重要環節和關鍵部位,特別是對玻璃棧橋類高風險旅游項目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對排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列出問題清單、限期整改到位,嚴防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通知要求,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指導各自然保護地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面系統地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并相應地建立臺賬,及時預測分析隱患,及時處理和排除隱患。對在督導檢查和抽查中發現安全監管履職不到位、問題突出、事故多發的自然保護地,以通報或下發督辦函、整改令等形式督促及時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