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汪洋 通訊員 郭換行)8 月 9 日晚 21 時許,高速交警保定大隊教導員汪超在京港澳高速巡邏至石家莊方向 131 公里處時,突然發現應急車道停著一輛一汽威志牌小型轎車,車輛后方并沒有擺放警示標志。民警立即下車檢查,卻發現該車輛沒有駕駛員,人呢?
為了解情況,民警在原地等待駕駛員回來,可是過去了一個多小時駕駛員還是沒有出現。為了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民警便將車輛拖至停車場。晚上 11 時 40 分許,大隊值班民警接到當事人的電話,聲稱自己的車丟了。民警在給他說明車的下落和他的違法事實后,駕車將駕駛人接到執法崗亭做進一步調查了解。
經了解得知,該司機張某從雄縣上高速準備到保定,誰知上高速前忘了給車加油,行駛到離保定北收費站大約 500 米處時車沒油拋錨了,于是把車停在應急車道,自己徒步下高速到就近加油站找油,回來后發現車沒了,便撥打了報警電話。當民警要求司機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司機張某支支吾吾的說自己忘帶了,一會兒又說自己駕駛證丟了。民警遂使用公安系統查詢其身份信息,發現司機張某并沒有取得駕照,屬于無證駕駛。由于天色已晚,民警要求當事人第二天到大隊接受處理。
8 月 10 日,張某應約來到保定大隊接受處理時,為了逃避處罰,不斷用假裝睡著、肚子疼要去廁所等小伎倆來拖延民警辦案。民警對其涉嫌車輛發生故障未設置警示標志、無證駕駛兩項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通過講法律做工作,使當事人張某承認了違法事實,并在違法處理書上簽了字,接受了罰款 1200 元,記 3 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