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網訊(河北日報記者桑珊、馬利)日前,河北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通知,決定組織開展第三批“河北省優秀鄉村教師”申報獎勵工作,獎勵“河北省優秀鄉村教師”270人、“河北省優秀鄉村教育工作者”30人。
“河北省優秀鄉村教師”申報范圍為全省鄉村學校(鄉鎮及以下學校包括幼兒園)在職在崗教師;“河北省優秀鄉村教育工作者”申報范圍為全省鄉村學校校級領導干部(村教學點負責人不在此列)。已經獲得獎勵人員原則上不再申報。申報者要在鄉村學校從教15年以上或從事鄉村教育工作15年以上,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并具備相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