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與地方資金,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最終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通知提出,各地自主確定上述8類家電的具體品種。鼓勵地方結合當地居民消費習慣、消費市場實際情況、產業特點等,對其他家電品種予以補貼并明確相關補貼標準。
根據通知,各地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做好政策答疑,并開通投訴舉報監督渠道,依托本地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建立咨詢服務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