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設置地點
2月22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發布通告,新增交通執法取證設備設置地點。
新增移動式電子警察設備使用位置包括:叢臺區、邯山區、復興區、經開區。
抓拍違法行為包括: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此次新增交通執法取證設備設置地點,旨在進一步加強市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優化通行環境,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擁堵及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據悉,該通告自2024年2月24日0時起執行。
來源丨邯鄲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