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凌晨,邯鄲交巡警支隊規范保障大隊民警在東環路與和平路交叉口設卡查處酒駕時,例行檢查了一輛黑色轎車,發現該車駕駛人韓某某渾身酒氣。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89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帶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途中,韓某某稱,他的朋友今天結婚,昨天過去捧場幫忙,晚上回到家中很累,于是自己喝了一些白酒來“解乏”。睡了一覺后,便抱著僥幸心理駕車去參加朋友婚禮,沒想到被交巡警查獲。最終,韓某某抽血檢驗結果顯示為107.86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韓某某因實施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