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女士告訴記者,她是2020年12月購買的錦繡德園的期房,當時她與邯鄲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2023年10月31日前交房??芍钡?023年12月底,開發商榮盛地產才通知他們收房。
當時韓女士就懷疑,這份《房屋入伙通知書》并非是正規的交房通知。在與其他業主溝通后,大家發現,小區并未達到交付標準。
大家除了質疑錦繡德園的交房條件是否達標,對于小區的物業費收取也有自己的意見。
隨后,業主們還給記者出示了一份物業的收費標準單,在所交費用一項中,寫明繳費周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后續還有預存水費和預存電費等項目。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因為這些事,部分業主與開發商榮盛地產和榮盛物業多次溝通,但始終沒有結果。那么,邯鄲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給業主交付的錦繡德園小區,到底達到交付標準了嗎?以此為基礎開始收取的物業費又是否合理呢?
按照物業工作人員的地址,記者來到了榮盛公園印象商業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負責人段經理不在這兒,而在榮盛觀邸。可在榮盛觀邸樓下的邯鄲榮盛商業中心,工作人員又說,段經理外出不在。按照工作人員的手機號,記者電話聯系到了邯鄲榮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客戶關系部的段經理。他首先回復了業主們關于交房的疑問,表示:目前榮盛錦繡德園的確沒完全達到交付標準,也確實是延期交房了。
對于還未收房就要收取2024年物業費的問題,段經理也表示:業主現在不收房,這部分錢可以不用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