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相較于其他路段,一直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多發區,每當駛入時,不論是機動車、非機動車還是步行,都應提高警惕減速慢行,仔細觀察確認無誤后再通行,有許多駕駛人對此不以為意,而危險往往就會在此時突然發生。
一盔一帶
安全常在
2024年1月14日13時51分許,在廣平縣轄區馮營路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發生時,靳某駕駛吉A牌照小型汽車由北向南快速將駛出路口,與由南向西左轉彎駕駛電動自行車的趙某相撞。由于趙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造成趙某頭部受傷,牙齒脫落,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
當事人靳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之規定。
當事人趙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一)轉彎的非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之規定。趙某與靳某負此事故同等責任。
貨車載人
危險加倍
2024年1月16日15時18分,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峰峰大隊在轄區開展巡查,民警發現,在磁州窯路靠山路口處一輛牌照為冀DE****的藍色輕型自卸貨車,用于載貨的貨廂內密密麻麻擠滿了務工人員,且無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民警隨即對該貨車進行攔截。
經查,該貨車核載人數2人,實載人數12人(其中貨車駕駛室內2人,后車廂違法搭載10人),屬于重大交通隱患違法行為。駕駛人程某稱,車上所坐的都是附近某工地的務工人員,自己是抱著僥幸心理,為圖一時方便,所以才冒險把大家一并都捎上。
該車為某建筑公司租賃車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給與駕駛人罰款1000元,記3分的處罰,并進行了批評教育。
道路連著你我他
安全系著千萬家
希望大家遵法守規
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