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不慎,可能一次就沒了!
酒后駕車
未懸掛、偽造、
故意污染、遮擋號牌
……
隨便一條,就要和開車說拜拜了~
近日,就有人膽大包天
實習期剛過就駕車超員上路
來,看看咋回事~~
1月6日下午17時30分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大名大隊民警在鄉村公路開展“冬季整治”時,查獲一輛面包車有超員違法行為,該車駕駛人竟然是剛過實習期的司機。
經清點,核載7人的面包車實載14人。據駕駛人稱,今天是周末,自己孩子和同學參加了集體活動,回程時車少人多,他就自告奮勇多捎帶著同村其他鄰居的孩子,大家擠在一輛車上回村,認為都是孩子擠擠坐著就行,不料被交巡警當場查獲。駕駛人后悔不已,直呼自己今天的操作“太危險”了,隨即安排超員人員換乘轉運,并表示自己以后再也不超員駕駛。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因超員100%的違法行為,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并依法罰款200元的處罰。
超員的危害
1.使車輛不穩定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增加司機在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2 .容易爆胎、失控
如果嚴重超員,客車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
3 .讓逃生和搶救變難
特別是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時,客車超員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帶來極大困難。
4.更易鋌而走險
超員客車往往躲避檢查,和執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駛就是夜間行駛。
5 .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的那部分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車輛側翻等,將是首先傷亡的人員。
嚴重超載
貨車變“禍”車!
1月5日16時許,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開發區二大隊民警在邯臨路段進行交通違法治理,發現車牌號為冀DU*P*掛貨車伴隨著轟鳴聲向前行駛且車體嚴重下沉,存在超載嫌疑。為了通行安全,民警立即制止超限運輸違法行為,將超載貨車引導至超限檢測站進行稱重檢測。
經檢測,限重49噸的貨車,總重達到了57.95噸,超限幅度達1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人因為實施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切莫為了貪圖一時的便利
置交通安全于不顧
不超員、超載
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