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交巡警開發區一大隊東方廣場警務站民警在世紀大街與聯通北路交叉口附近設卡,對酒駕醉駕、無證無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治理。晚上9點40分,民警發現一名駕駛人存在酒駕嫌疑。
面對檢測結果,駕駛人提出了異議,覺得檢測結果有問題,遂主動要求抽血檢測,民警將其帶到醫院進行了抽血。
據駕駛人交代,當天中午與朋友聚餐,喝了將近一斤白酒,睡完午覺后,自己一點感覺都沒有,心想遇到檢查也不一定能測出來酒精,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了,不料想被查個正著,而當民警對駕駛人開具處罰單時竟又有了新的發現。
經查駕駛人在2011年曾因酒后駕駛被查處過,這次屬于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要面臨10日以下拘留、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