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日前,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生鮮燈”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專項整治行動以食用農產品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為重點場所,要求各經營主體自查自糾,并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對違反上述辦法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動市場監管人員2708人次,已檢查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1940家次,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63家,更換不符合要求燈具470盞。
市市場監管局食鹽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人表示,將持續接受廣大消費者的監督,如發現商家仍有使用“生鮮燈”的行為,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邯鄲新聞傳媒中心記者李彤彤 通訊員趙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