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該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于是民警帶其前往醫院進行抽血。
到達醫院后,該駕駛人拒不配合抽血。經民警多次警告后,對其強制進行抽血檢測。抽完血駕駛人又上演了“抓馬”一幕,他質疑血樣是否是自己的,質問抽血護士的身份。
經血液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171.2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該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至相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