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54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稱:“我只是挪一下車...”
隨即,民警帶領該駕駛人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50.0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后經查詢得知,該駕駛人駕駛證已被吊銷。
最終,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五年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對該駕駛人在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至相關單位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