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合作。強化區域協作,共同提升知識產權創造能力,提高知識產權質量,加強合作聯盟協作配合,優先推薦區域內代理機構代理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通過引導區域內企業開展專利開放許可,激發區域內產業鏈合作發展內生動力,推動形成優勢互補、分工合理、布局優化的先進產業集群。
加強執法維權保護協作。協助調查取證,在知識產權執法工作中,各成員單位要相互配合,協助調查取證。成員單位在執法中遇到有關問題時,其他成員單位應在可能幫助的范圍內給予幫助或指導。對協作區域內普遍存在的典型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各協作方可在統一時間內開展行動,對涉及相鄰地區的知識產權假冒和重大侵權活動,組織人員在各自區域內實施集中打擊,凈化市場秩序,推動形成統一公平的法治環境。開通重點企業維權綠色通道,為其相關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定期開展典型案例分析研討,加強對知識產權侵權假冒案件處理情況的交流,促進各成員單位執法人員能力和執法水平提升。
協議同時明確了解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查處知識產權假冒行為及執法維權協作的具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