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市關于進一步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相關要求,為持續健全義務教育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切實推行“陽光招生”,現就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
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按照學校實際辦學規模和學生入學需求,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二)免試入學原則。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均應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取考試、評測或者委托校外培訓機構采取考試、測試、面談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的條件和依據。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長班等名義“掐尖”招生。
(三)嚴格公民同招。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的辦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按照“電腦派位”方式進行招生,任何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堅決杜絕違規招生。
(四)堅持公開透明。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招生紀律要求,區屬各學校要在區教體局的監督指導下,成立由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管理工作并受理招生投訴。學校招生工作事宜,須由本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形成會議紀要,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全面施行“陽光招生”,確保程序公正、過程公開、結果公平。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
二
招生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公辦小學招生
1.招生對象
一年級招生對象為6周歲以上兒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叢臺區戶籍及符合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條件的適齡兒童。
2.招生流程
(1)學校發布招生公告:6月底前,各學校在對口服務范圍內的街道(社區、小區)、村發布招生簡章。招生簡章包括招生對象、招生范圍、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要求、聯系方式、學校位置及相關注意事項等,啟動招生宣傳工作。
(2)學校查驗資料、登記報名:7月1日—7月10日,適齡兒童家長攜帶戶口本、房產證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資料(居住證、家長進城務工證明和身份證或戶口)等到所在區域學校報名。學校接受報名并審核相關資料后,登記造冊報區教體局。
(3)區教體局備案:7月11日—8月15日,區教體局將學校報送的學生花名冊等相關資料備案存檔,對有異議的學生進行復審和調劑,確定各學校錄取名單。
(4)辦理入學手續:8月15日—8月31日,由學校按照確定后的學生名單通過多種有效途徑將《入學通知書》送達其法定監護人。法定監護人按《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帶適齡兒童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5)新生建檔:9月1日—9月30日,做好一年級新生檔案留存及新生學籍信息錄入工作。各學校要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貧困家庭子女以及殘疾兒童等進行分類統計建檔。
(二)公辦初中招生
1.招生對象
初中一般采取對口分配方式入學或登記入學。招生對象為叢臺區域內小學應屆畢業生和符合叢臺區戶籍條件以及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招生流程
(1)登陸平臺報名。7月8日—7月中旬,凡是符合條件的叢臺區小學畢業生由畢業學校組織家長直接或自行登錄邯鄲市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服務系統報名,上傳戶口、房產證或居住證等相關材料。報名期間,畢業小學和初中學校要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報名咨詢工作。
(2)畢業小學信息初審。7月20日前,畢業小學結合房產、戶口、對口中學范圍對叢臺區畢業生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分配。
(3)區教體局信息復審。7月底前,區教體局對符合叢臺區戶籍、房產“兩對口”條件非叢臺區小學畢業生及進城務工隨遷子女進行復審,同時結合公安、房管部門對報名信息進行聯審。
(4)分配錄取。8月5日前,區教體局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對口初中分配。對錄取結果存在異議的,根據實際情況,由區教體局報市局審核后再做出合理安排。
(5)初中學校審核錄取。8月10日前,初中學校根據分配名單上的錄取信息通知家長攜帶相關證件到學校登記,最終確定本校錄取名單。
(6)發布錄取結果。8月20日前,經初中學校預錄核驗和區教體局審核確認后的小學畢業生,由初中學校在規定時間將《入學通知書》送達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或通過學生畢業小學將《入學通知書》送達小學畢業生法定監護人,督促學生盡快入學并對特殊情況進行處理。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100%入學。
(7)新生調檔:做好初一年級新生檔案留存及學籍信息調入工作。各學校要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貧困家庭子女以及殘疾兒童等進行分類統計建檔。
3.錄取方式
根據適齡兒童戶籍、房產及畢業小學情況,區屬中學采取網絡錄取方式,按照“戶籍、房產一致優先”原則,經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進行錄取。同時依據學位情況按以下順序:“三對口”“兩對口”“一對口”“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依次進行錄取(其中“一對口”學生和符合隨遷子女條件學生,根據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三)民辦學校招生
1.招生對象
民辦小學招生對象為具有叢臺區戶籍適齡兒童、依法取得居住證的隨遷人員適齡子女,年齡要求年滿6周歲以上兒童,即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民辦初中招生對象為兩類。一類是具有叢臺區學籍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另一類是具有叢臺區戶籍(或符合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條件)非邯鄲市學籍小學畢業生。
2.招生范圍
區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只在叢臺區行政區域內招生;在叢臺區行政區域內的市直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只在叢臺區行政區域內招生。
3.招生計劃
區教體局切實履行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制定的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國家、省、市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政策,精準測算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和少年人數,按比例、按要求科學制定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嚴禁超規模、超計劃招生。
4.報名方式
民辦學校招生時間與公辦學校同步,采取隨機派位招生,由區教體局統一組織。本著自愿原則,每名學生只能選擇1所民辦學校填報志愿。雙(多)胞胎子女填報信息時,家長可申請“雙(多)胞胎綁定”參加電腦隨機派位,即“雙(多)胞胎”一個報名號、產生一個派位結果。
非邯鄲市學籍且符合叢臺區戶籍(或“居住證”在叢臺區)小學畢業生報名工作,由區教體局負責。家長或其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持戶口本、房產證、學生學籍表或居住證、學生學籍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教體局進行登記報名。
5.錄取辦法
對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予以全部錄取。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全部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按計劃招生。電腦隨機錄取使用全市統一平臺(軟件),隨機派位過程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小學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媒體、紀檢監察部門等參與監督,派位結果即時向社會公開。
6.有關要求
任何民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經電腦派位確定錄取資格且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學生。被民辦錄取逾期未報到學生,視為放棄民辦學校錄取資格,由畢業小學所屬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參加電腦派位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學生,根據劃片招生有關政策,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民辦小學畢業生擬就讀公辦初中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或畢業小學所屬區教體局安排,符合隨遷子女條件的按照隨遷子女政策安排。
三
政策要求
1.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
全面落實“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就讀為主,合理確定入學條件,落實《居住證暫行條例》關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穩定就業、住所等規定要求,簡化優化入學流程,在參與報名、電腦隨機派位等環節對隨遷子女一視同仁,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有平等入學權利。學校要實行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混合編班、統一管理,加強對隨遷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認真做好留守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群體入學工作,加強關愛幫扶和教育資助。
2.殘疾兒童、少年就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進入特教學校就讀、采取送教上門等方式,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入學安置有爭議的,由區教體局牽頭組織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接受義務教育的能力進行評估認定,提出入學安置意見,明確接受義務教育的方式和具體就讀(送教)學校,做到應入盡入。
3.優撫對象及其他特殊群體就學
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及人才引進、符合條件的優秀企業家子女、招商引資對叢臺區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的投資者子女等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就讀公辦學校的,按照相關規定安排入學。廉租房家庭子女、公租房家庭子女按照相關政策入學。華僑、港澳臺籍和國際學生入學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安排入學。符合就讀條件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保障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權益。
4.探索“家庭學位制”
對班容量大、就學壓力大、教育資源緊張、學校學位供需矛盾突出的學校實行“家庭學位制”,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的戶籍、房產地址及就讀學校實施記錄,同一套住宅3年內只能享有一戶初中家庭學位和6年內一戶小學家庭學位。其他不符合家庭學位的學生由區教體局按照當年各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以上家庭學位記錄開始時間自2023年秋季入學實行。
附:叢臺區各學校咨詢電話
叢臺區教育體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