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22時20分許,邯鄲交巡警支隊魏縣大隊民警在轄區回隆鎮附近路段設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一輛轎車當駛近執勤點時,突然駛向路邊停了下來。執勤民警立刻上前查看情況,并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駕駛人進行檢測。
駕駛人起初拒不配合,并且豪橫聲稱:“我就問能不能用錢擺平”。民警明確告知當事人現在只有兩個選擇,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或者去醫院抽血。
該男子仍心存幻想,多次企圖用錢擺平民警,直至到達醫院,知道難逃其責才配合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當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1mg/100ml,民警依法帶其進行抽血,經血液鑒定,當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02.9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進一步核查,該男子去年因二次酒駕駕駛證被吊銷,此次醉駕為第三次因酒醉駕被查獲,該男子將面臨五年內不能重新申領駕駛證,同時將面臨刑事處罰。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