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可按照當地人社部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要求及時報名,參加考試。中小學教師招聘面向退役軍人制定單列計劃,單列計劃比例根據本地區當年度符合報考條件退役軍人數量確定,一般不低于2%。同時服役年限滿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年齡放寬至40周歲。
此外,將獲得體育教師資格的退役軍人納入中小學兼職體育教師選聘范圍。中小學的管理、工勤空崗,優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軍官和退役士兵。建立退役軍人教師納入教職工編制“周轉池”制度,結合特崗計劃、“三支一扶”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畢業生優先到中小學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