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倡議性應急管控措施。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停止或減少裝修、噴漆等民用排放揮發性有機物行為;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倡導和鼓勵市民夜間加油。
02
工業企業應急管控措施。工業企業合理調控生產計劃,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按照《邯鄲市臭氧污染應急管控清單》二級應急管控措施執行到位。環保績效A級、引領性及納入生態環境監管“白名單”的企業,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自主采取應急管控措施。
03
移動源應急管控措施。每日20時至次日7時,叢臺區、邯山區、峰峰礦區、永年區、肥鄉區、復興區、磁縣、武安市、成安縣、臨漳縣、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南新區等區域重點用車單位,涉及VOCs物料運輸的企業,非道路移動機械,建筑垃圾(含工程渣土)、建筑砂石料、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運輸車輛及瀝青混合料拌合車嚴格落實應急管控措施。
04
面源應急管控措施。每日7時至20時,除納入生態環境監管白名單的工程項目、應急搶險施工和經市政府批準的重點民生工程外,叢臺區、邯山區、峰峰礦區、永年區、肥鄉區、復興區、磁縣、武安市、成安縣、臨漳縣、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冀南新區等區域原則上停止戶外涉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施工作業。
05
其他縣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做好此次臭氧污染過程應對。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要精心組織安排,細化管理措施,嚴禁“一刀切”,并督導落實到位。
邯鄲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