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廣大司機朋友們引以為戒!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2023年5月7日22時許,邯鄲交巡警峰峰大隊四中隊在轄區響堂大道滏北路口設點開展酒駕整治。民警在對一輛黑色別克牌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剛一打開車門,就聞到了車內彌漫著的濃烈酒氣。然而,當民警對該車駕駛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進行檢查時,該駕駛人卻耍起了花樣,嘴上說配合民警執法,可在吹氣過程中,卻故意中斷吹氣,用舌頭頂住吹氣口,緊咬牙齒不讓氣體呼出,甚至將吹氣管咬下,可謂花樣百出。該駕駛人30分鐘足足吹了24次才檢測成功,測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74mg /100ml,涉嫌醉駕。
隨后,民警將該駕駛人帶往醫院做抽血檢測。經鑒定,該駕駛人馬某某血樣乙醇含量為308.29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駕駛人馬某某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另外,馬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