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不喝酒,竟測出醉駕
4月19日,邯鄲交巡警叢臺一大隊民警在中華北大街永順路口南150米處設卡盤查時,一輛小型汽車行至檢測點,民警使用快速酒精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檢測到駕駛人體內含有酒精,民警立即讓該駕駛人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測。
當民警詢問該駕駛人喝了多少酒時,其一直強調:“我不喝酒啊。”隨后,民警使用呼氣式酒精儀對男子進行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2mg/100mL,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經與該駕駛人交談得知,其是昨天喝的酒,現在身上還充滿酒氣。
隨后,民警帶該駕駛人去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9.04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該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案件已移交至相關單位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