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邯鄲交巡警渚河大隊民警在進行酒駕治理時,一輛白色SUV駛入檢查點,經檢測儀對該車駕駛人檢測,顯示檢測到酒精,但該駕駛人一再強調自己并沒有飲酒,是剛喝了花茶飲料,于是民警又讓其下車再次進行了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44mg/100ml。該駕駛人則表示:“我中午吃了板面和辣椒,是不是這個引起的。”民警告知其如果對結果有異議,可以到醫院抽血做進一步的檢測,最終以抽血檢測結果為準。
這時駕駛人才向民警坦白,“我昨天晚上喝的酒,喝的有點晚了。”警惕“隔夜酒”,人醒≠酒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民警對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