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經驗 都是自己人”
3月15日,邯鄲市交巡警支隊臨漳縣大隊執勤民警在金鳳大街與康健胡同交叉口開展夜查工作。21時17分許,一輛黑色轎車臨近檢查點時忽然停滯不前,民警上前讓駕駛人熄火下車接受檢查。
民警對駕駛人使用進行酒精檢測,其竟說“直接扣我12分,罰2000塊錢就可以了,別吹氣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4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詢得知,駕駛人這次竟是二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楊某二次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駕駛證被吊銷且2年內不得重新考取,拘留十日以內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