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張某、張某甲與被申請企業因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于2022年3月8日經邯鄲市叢臺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公開開庭審理做出裁決,裁決被申請企業分別支付申請人勞務工資。被申請企業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給付義務,2022年8月2日立案執行,此案由執行局副局長于宙承辦。
在辦案過程中,于宙綜合研判糾紛成因、當事人訴求以及當下市場現狀,積極尋找利益平衡點,優先推行多元解紛進行調解,最終雙方于2022年12月27日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給予被申請企業一定期限暫緩資金壓力,平安度過經濟困難期,待資金回籠、及時給付。在和解協議規定時間內,被執行企業依舊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承辦法官多次約談被執行企業未果,便采取拘留措施,對其進行了釋法明理,被執行企業當即主動履行了全部給付義務,案件得以高效執結。
為更好地聚焦企業需求,提高司法服務能力水平,叢臺法院推出多項舉措助推營商環境更優。叢臺區法院聯合、聯動多個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守信激勵機制、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信用修復機制,嚴禁超范圍、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同時嚴格把控失信 “黑名單”,對于不符合法定納失程序的被執行企業,于一定期限內及時刪除失信信息。扎實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集中宣傳月活動,營造濃厚的法治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