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上前詢問時聞到男子身上有濃烈的酒氣,于是對其進行快速酒精檢測。檢測時,男子并不配合吹氣,只是一直哈氣。經民警勸說,男子終于配合檢測,檢查結果顯示男子體內有酒精。
民警詢問男子中午喝了多少酒,男子張口就說沒有喝酒,民警再三詢問男子到底喝了多少酒,男子這才承認喝了一杯白酒。隨后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6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隨后,民警依法帶男子前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檢測結果為該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4.02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目前,該案件已移交至執法辦案大隊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