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呼氣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數值為63mg/100ml,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該駕駛人將面臨行政拘留10日以下并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從新取得駕駛證,罰款1000元的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邯鄲交巡警提醒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是忠告也是鐵律,切莫以身試法。勸親勸友,不勸司機喝酒,請各位駕駛人朋友珍愛生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切忌心存僥幸酒駕上路,莫讓酒駕悔恨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