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209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駕駛人一再以“腿傷”為借口,要求民警給予照顧。民警語重心長地對其進行了教育。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據駕駛人交代,他的雙腿竟然是因為自己2020年的一次無證且醉酒駕駛三輪車發生追尾事故所致。三年里,一場車禍,傷了兩條腿,但是駕駛人仍然不知悔改,民警隨即對其進行了嚴厲批評,勸說駕駛人一定引以為戒,不要再犯。
經抽血檢驗,該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為164.8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該駕駛人醉酒后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200元、五年內不得取得駕駛證、同時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