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警詢問得知,楊先生于2月7日18時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人民路美樂城門口,20時許發現電動車找不到了,多次尋找未果后便找到民警報案。 接到報警后,民警迅速進行調查研判,通過商場附近的公共視頻資源發現,19時許一名女子將電動自行車騎走。通過追蹤,民警發現嫌疑人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到了火車西站附近的停車場,后打車離開現場。
民警迅速趕往火車站進行調查,通過詢問工作人員民警了解到,這是個收費停車場,交費才能取車。民警判斷嫌疑人應該會回來騎車,便安排人員進行蹲守。
通過多日輪班蹲守, 2月10日上午10時許,嫌疑人前來推車,民警將嫌疑人當場抓獲并帶回警務站進行詢問。經了解,嫌疑人張某,有過多次盜竊前科,經過對比發現與2022年11月13日新世紀盜竊自行車的嫌疑人為同一人。嫌疑人張某對多次盜竊電動車和自行車的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已移交相關單位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