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市級統籌,結束了以往各縣(市、區)醫療救助對象、待遇標準、經辦模式不盡相同的歷史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河北日報記者陳正攝
河北新聞網12月27日訊(河北日報記者陳正)從今天邯鄲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市日前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功能,確保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基本醫療有保障。
《實施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對全市醫療救助政策進行了統一規范,對醫療救助資金實行市級統籌,醫療救助對象、救助內容、困難群眾大病待遇、報銷結算模式等均實現全市統一,實行患者出院即報“一站式”結算,結束了以往各縣(市、區)醫療救助對象、待遇標準、經辦模式不盡相同的歷史。
《實施方案》明確,將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按照相關標準認定為醫療救助對象。
據介紹,醫療救助分為門診慢(特)病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三類。
在門診慢(特)病救助和住院救助上,特困人員和低保對象不設起付標準,特困人員按照納入醫療救助政策范圍費用的80%給予救助,低保對象按照納入醫療救助政策范圍費用的70%給予救助,門診慢(特)病救助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3萬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起付標準按照邯鄲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左右確定(2023年暫定為3000元),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按照邯鄲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左右確定(2023年暫定為7500元),此三類人員均納入醫療救助政策范圍費用的67%給予救助,門診慢(特)病救助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額2萬元。
在重特大疾病救助上,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大額)補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仍然較重的,給予傾斜救助。對超過普通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自付醫療費用,超出部分按70%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