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武安交通運輸局以推行柔性執法為抓手,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模式,推行“首違不罰”的執法方式,以有溫度的執法入企紓困、助企發展,對符合輕微免罰、首違不罰使用條件的事項,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制作并向當事人送達《不予處罰決定書》,保護市場主體不因小錯影響生存和發展,為市場主體營造寬松和諧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截至目前,武安交通運輸局路政、城運、運管等部門已通過“首違不罰、輕微免罰”程序處理案件58例,免除罰款8.1萬元。
案例一:
2022年9月16日,車輛冀D*****在武安市邢峰線路段被路警聯合執法查扣后移交交運局運管站,在檢查中發現該車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鑒于屬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2年8月15日,稽查人員巡查時發現巡游出租車冀D*****車輛未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經教育駕駛員并及時改正送來。鑒于屬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案例三:
2022年6月5日,路政人員巡查至武安市磁左線路段時發現小型運輸車輛,冀D*****車輛運輸散裝石子,苫蓋篷布不嚴實。被路政執法人員發現,經教育駕駛員及時重新苫蓋篷布。鑒于屬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對其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武安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同志先后多次入企走訪,為企業紓難解困。他們介紹,我們全面落實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對情節輕微、負面影響較小的苗頭性問題,主要采取約談、警告、責令改正等措施及時予以糾正;對首次輕微違法并及時糾正的行為,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實行“首違不罰”“輕微不罰”。同時我們也將深入推進交通運輸領域“認罰擇輕”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貨運個體更加寬松的市場環境。
運輸企業:非常感謝執法部門的理解!
9月16日,武安市某運輸企業負責人康某感慨地說:“今年受疫情影響,我們貨運生意不好做,交通運輸部門考慮到我們的行為符合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的條件免于處罰,非常感謝執法部門的理解!讓我們民營運輸企業感受到了助企紓困政策措施的溫度,我再次感受到,現在政府的措施真的更具人情味!有了政府強大的支持和鼓勵,我們對未來的經營更加堅定了信心。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今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將繼續把握好執法“力度”與“溫度”,持續優化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為“首違不罰”“輕微不罰”的實施畫好圈,定好“規則”,既做到“嚴格執法有剛性”,又做到“柔性執法有溫度”,讓企業真正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貢獻交通運輸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