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廣大市民朋友登記上牌
邯鄲交巡警走進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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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11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臨時號牌登記上牌和正式號牌容缺辦理工作均將停止。請家中有電動自行車未上牌的市民,盡快到各網點或交巡警路面上牌點登記上牌。
11月1日起,駕駛未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法處以50元罰款;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將視情節依法處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交巡警支隊將針對未登記上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駕乘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摩托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