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21時20分許,邯鄲交巡警魏縣大隊民警在轄區洹水大道設卡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一輛車牌號為冀DD7***W的小型汽車駛近執勤點時,突然駛向路邊停下來。執勤民警立刻上前查看情況,通過初步吹氣檢測,酒精檢測當事人體內含有酒精,但是駕駛人拒不承認喝了酒,聲稱喝了樂虎飲料。經過進一步呼吸式酒精測試,當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當事人看到吹出的數值后知道難逃其責,于是承認喝了啤酒,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進行駕駛證暫扣半年、記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在此邯鄲交巡警魏縣大隊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耍小聰明,能夠意識到酒駕的危害性,主動拒絕酒駕,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