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治安打擊整治“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復興區公安分局嚴厲打擊整治涉“兩卡”違法犯罪行動,堅決遏制電信詐騙犯罪高發態勢。2022年7月,復興區公安分局刑警六中隊接到上級機關推送線索,轄區居民白某某名下銀行賬戶內資金流水異常,接到該線索后,民警立即根據其活動地點跟蹤調查,并對其關系網循線追蹤。
經調查后民警發現白某某與張某某聯系頗為頻繁,通過全面摸查、蹲守后最終鎖定其2人的活動軌跡,8月5日,在開展完收集取證工作后,民警將白某某、張某某二人傳喚到案。在證據面前,白某某、張某某二人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
經查,2022年3月,白某某因急于用錢,聯系張某某進行貸款未果后,張某某便告訴她自己手里有一個活,只需用白某某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幫助某網站走一下流水就能賺取外快,剛開始白某某還有所顧慮,可急于用錢的她在張某某的勸說下就答應了伙同張某某一起干活,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白某某就用自己名下的銀行卡違法走賬200余萬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非法買賣、出借的
銀行卡、電話卡、身份證等
都可能被用于洗錢、詐騙、網絡賭博
賄賂、逃稅等違法犯罪活動
不但擾亂正常社會秩序
還有可能涉嫌“幫信罪”!
警方嚴厲打擊
任何非法買賣、租用銀行卡和電話卡的個人及單位!
警方嚴正警告
非法買賣、租用銀行卡和電話卡的,將會負法律責任、失信懲戒和判刑坐牢。
法律鏈接: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規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