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凌晨,邯鄲交巡警邯山一大隊七中隊執勤民警在滏河大街渚河路東口設卡開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動”酒、醉駕違法行為查處。5時2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冀DZ69**棕色大型客車,沿渚河路由東向西行駛至盤查點例行酒精檢測。
民警對該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有酒駕嫌疑。民警立即讓駕駛人下車并對其再次進行檢測,當與司機進行交流時,執勤民警發現司機身上散發一股酒味,更加讓民警確定該司機應該是飲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經檢測,該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37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駕駛人孟某稱自己頭天晚上喝了兩瓶啤酒,想著睡一晚應該沒事了,于是5點準備早晨開車去接旅游團前往青島,沒想到剛出發便被交巡警查個正著。
如果沒有被查到,大巴車司機孟某接上游客上了高速,一旦發生危險,后果將不堪設想。好在發現及時,并且當時這輛大巴車上沒有乘客,預防了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