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駕駛人竟大口喝水,企圖降低吹測數值逃避處罰,可結果還是未能如愿,經對駕駛人劉某進行呼吸式檢測,檢測數值為8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隨后將其帶至醫院進行采血,檢測結果為114.8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駕駛人劉某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知識點
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為飲酒駕駛;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為醉酒駕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二次酒駕”,將被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