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
但卻有不少人以為
酒后駕駛電動車、摩托車不算酒駕
只有駕駛汽車才算
實際上
酒后駕駛二、三輪電動車/摩托車
一樣會受到相應處罰
2022年7月20日機動執勤一大隊一中隊民警根據支隊安排部署,在滏西大街與滏漳路進行酒醉駕專項治理。23時左右一輛三輪摩托車在距離治理點20米左右突然減速,形跡十分可疑,執勤民警立即攔停該車輛,發現是一位女性駕駛員,民警按照要求對駕駛員進行的證件檢查,經核查確認準駕車型相符合后,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熟料駕駛員以其駕駛的不是機動車拒絕配合進一步的檢測,民警耐心的對其講解了電動三輪車黃色牌照與電動自行車綠色牌照的本質區別。經教育后該女子配合了檢測,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45mg/100ml。經了解駕駛人趙女士因為家里出現了變故才借酒澆愁,以為自己駕駛的并不是機動車才會開車上路。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對駕駛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