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我市積極推進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通過登記懸掛號牌,實現支持合標、擠壓非標、打擊非法、人車綁定的目的,對于偵破電動自行車肇事逃逸交通事故和預防電動自行車盜竊案件及返還財物有重大意義。我市各級各部門通過廣泛宣傳、增設網點、嚴查嚴管、簡化流程、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確保7月底前實現路面行駛電動自行車牌照懸掛率達到100%。
據悉,自即日起,各區政府、管委會將組織工作人員、志愿者,在每個所屬鄉鎮、街道辦事處設置不少于2個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流動服務網點,廣泛開展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上門服務活動。購車票據、合格證有一項遺失或均遺失的可實施“容缺辦理”,電動自行車車主持身份證,填寫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后即可登記掛牌。實行“上門辦、延時辦”和周六日正常辦等工作措施,方便群眾辦理。公安交巡警部門負責對便民服務網點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授權、派發牌照,公布主城區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網點,方便群眾“就近辦”。對電動自行車自助登記上牌進行全流程解讀,電動自行車車主僅需身份證、整車編碼、車輛左后45度照片和車身鋼印整車編碼照片即可自助辦理后憑二維碼到網點領取號牌或申請郵遞。
公安交巡警部門加大對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懸掛牌照的執法檢查力度,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主動上牌、掛牌上路,通過轉發朋友圈集贊、路口體驗執勤、抄寫交通安全文明承諾書等警示教育方式對未登記掛牌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開展教育;教育部門廣泛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督促全市中小學教職員工及其學生家長盡快對自有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城管執法部門督促宣傳電動自行車公共停車區停放的車輛盡快進行登記掛牌;房管部門組織物業督促宣傳居民小區內電動自行車主動進行登記掛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電動自行車環節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法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市文明辦將組織對各級各部門、鄉鎮、街道辦、村(居)委會、社區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示范創建活動開展督導檢查,通過以點帶面、示范引領、輻射帶動,營造整體氛圍,為文明城市建設工作加分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