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6月10日間,來自江蘇省和江西省的劉某、曾某等一伙“90后”小青年交叉糾集,駕車流竄于河北省石家莊、邯鄲、邢臺、衡水、滄州、保定、張家口等市,使用等設備對多家砂石料廠、攪拌站等商業企業攤位進行拍攝,后冒充新聞單位的記者給小微企業負責人或政府工作人員打電話,以曝光或向有關部門舉報污染問題相要挾,索要錢財,瘋狂作案94起,對74名被害人實施敲詐,勒索錢款126100元,嚴重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給當地營商環境造成威脅。河間市法院經審理認為,9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使用要挾方法,強行索取被害人財物,數額達到較大或巨大標準,均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