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邯鄲市委批準,邯鄲市紀委監委對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調研員汪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汪鵬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律和法律意識淡漠。政治品行惡劣,散布謠言,惡意告狀,抹黑、要挾國家機關,造成不良影響;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并利用職務便利為其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公司承攬業務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汪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邯鄲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邯鄲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汪鵬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