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爭列省重點建設項目80個,年度計劃投資420.5億元,項目個數和年度計劃投資均居全省第二
河北日報訊(記者劉劍英)通報2021年各縣(市、區)重點項目建設和招商引資考核排名及今年1至4月份完成情況,對去年排名后三位的縣區,將約談黨政主要領導……5月19日,邯鄲市項目建設暨招商引資工作調度會上的通報,讓縣(市、區)黨政領導和市直相關部門負責人感受到了比學趕超、爭先進位的壓力。堅持與部署要求、既定目標任務、責任落實等“比一比、對一對”,邯鄲努力克服疫情影響,抓緊抓實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工作,確保實現“雙過半”,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
今年,邯鄲爭列省重點建設項目80個,總投資1446億元,年度計劃投資420.5億元,項目個數和年度計劃投資均居全省第二。1至4月,省重點項目完成投資96.3億元,居全省第2位;市重點在建項目完成投資366億元,居全省第3位。
作為老工業基地,邯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偏重,轉型發展任務艱巨。近年來,該市把優質項目作為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核心抓手,圍繞“532”主導產業,即精品鋼材、裝備、食品加工、現代物流、文化旅游五大優勢產業,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健康三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子信息和網絡、安防應急兩大未來產業,以及36個縣域特色產業,瞄準京津、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地區和國際國內500強企業,開展精準招商、以商招商。
針對疫情對招商引資帶來的困難和不利影響,該市建立完善招商企業庫、客商信息庫、項目信息庫,精心謀劃篩選招商項目,推動云招商、云簽約。5月12日舉辦的境外云招商活動中,6個外資項目簽約,總投資3.2億美元。同時,挖掘本土企業潛力,“有中生新”做優存量,支持本土優勢企業以商招商,推動延鏈補鏈強鏈。目前,圍繞精品鋼鐵產業,謀劃鋼后產業項目20項,落實擬簽約項目7個,總投資121億元。
今天的項目就是明天的產業結構,邯鄲構建“開工一批、投產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項目建設滾動發展格局,嚴格稅收貢獻、科技含量、帶動就業等標準,好中選優、優中選強。今年首季度集中開工的238個項目中,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69個、現代服務業項目27個、傳統產業升級項目46個,數量占比分別為29%、11.3%、19.3%,其他為農業產業化、基礎設施等領域項目。
完善項目推進機制。堅持重點項目領導包聯全覆蓋,市、縣(市、區)包聯領導定期深入項目現場,通過“問題收集、精準交辦、梯次解決、限時辦結、跟蹤銷號”閉環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問題。突出“兩新”導向,即用入統新開工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數量和完成投資檢驗開工情況,用新增“四上”企業數量檢驗竣工情況。建立“四調度、三推介、兩觀摩”機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每季度召開一次重點項目“過堂”會,每年舉辦3次以上全市性招商推介,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現場觀摩。
強化簽約、履約、開工、竣工全過程管理。邯鄲對重點簽約項目建立臺賬、跟蹤服務,每月對各縣(市、區)招商引資項目履約情況進行通報,每季度對簽約項目落地情況跟蹤督導,將項目履約情況納入招商引資年度考評。今年1至4月,共簽約項目152個,總金額902.6億元。其中,投產項目1個,開工建設項目54個,項目開工率36.2%,正在推進項目97個;有資金到位項目80個,項目履約率52.6%。
加強要素保障。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向重點項目傾斜,推廣“標準地+承諾制”,縮短工業用地征地周期,推動土地向重大項目集中。開展常態化銀企對接,多渠道破解資金瓶頸。將符合條件的重點項目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保障全天候施工。
把良好營商環境作為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因素。邯鄲持續優化政務環境、市場環境、信用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對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推行“容缺后補”機制,推行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雙證合發”,加快項目建設進度。
鋼鐵、焦化等傳統行業減量提質,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成長壯大,現代服務業加速發展,隨著一批批優質項目投產達效,邯鄲產業結構悄然生變,第三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超過第二產業。今年一季度,新增入統規上工業企業101家,總數全省居首;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增長7.5%,占規上工業比重為17.1%;裝備業增加值增長18.5%,占規上工業比重為15.2%,同比提高1.4個百分點;服務業增加值增長5.4%。
產業結構調整還促進了生態環境改善,通過減煤、壓能、治企、降塵、控車多管齊下,去年邯鄲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PM10濃度改善率均居全國第一,成功退出全國重點城市后十位。今年,圍繞鞏固提升“退后十”成果,該市狠抓絕對減排、精細管理、嚴格執法。截至5月16日,空氣質量綜合指數5.19,全國倒排第22位。
空氣更清新,水體更清澈。邯鄲實施滏陽河全域生態修復,通過兩年多努力,河道清淤、行洪斷面恢復、堤頂路修復、兩岸綠化等工作全面完成,基本實現了“水清河暢、行洪安全、岸綠景美、貼近自然”目標,去年汛期較好發揮了緩洪滯洪作用。